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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魂不歸法律管,幸福不受法拘束

《靈魂不歸法律管——給現代公民的第一堂法律思辨課》這本書,坦白說若不是因為選修《刑法》的課程,授課教授呂秉翰老師指定閱讀這本《靈魂不歸法律管》,我大概與此書無緣,但終究緣份這等事,相當奇妙,書的相遇也總有殊緣。

靈魂不歸法律管 法律也有難以處理的現實面

黃榮堅教授《靈魂不歸法律管》這本書,其實看了好久,看得很慢,時不時得停下來,想一下,這一想,有時很久。

比如看到黃教授書中提到德國政府在社會福利是如何輔助照顧身心障礙者就學的過程,不僅僅是校園裡身障同學會經過路過的所到之處都有無障礙設施,甚至有替代役男每天幫忙準備三餐打點伙食,包括身障學生的娛樂需求,偶而想看場電影,除了有類似復康巴士的接駁車接送,當然也有替代役男陪同前往城中心電影院看電影,像這般無微不至的福利,在在顯示德國政府在照料身障者付出的心力並不是只有編列預算提供申請,而是細膩入微,相當重視身障者的人權。

我想德國應該是將身心障礙者視為「人」,而不是將其視為是「弱勢者」,這差別就在於視為人,那麼人所會想要享有的一切食衣住行育樂都應能盡量滿足,但如果是視為「弱勢者」,那他就只是社會福利介入的一個受扶助對象,恐怕得不到相應的尊重。

在臺灣,一旦身障,所能從事的行業有限,而且許多身障者,幾乎像是失能般,家境好一點的就是由外勞照顧者每天推出去曬曬太陽,從政府到家庭,彷彿都忘了許多身障者可能也會有其它需求,娛樂上的想望只能是腦內的奢望。

當然,在臺灣付出心力照顧身障者的家庭成員也總是身心俱疲,憾事不斷發生,畢竟沒有人接替可以讓照顧者喘口氣,以致於有許多長期不堪身心負荷的照顧者最後選擇與被照顧者同歸於盡,以求解脫。

科技始於人性 犯罪行為何嘗不是源於人性

NOKIA經典Slogan「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而犯罪何嘗不是因於人性呢?甫修習刑法課程這段期間,社會案件層出不窮沒有間斷過,重大案件如牛樟芝生技滅門案、因年底選舉爆出的多位政治人的學術論文有抄襲、引用不當情事、知名演藝女星慘遭感情詐騙數千萬,還有令人震驚的人口販運案——數百名臺灣人遭詐騙或拐賣販運到柬埔寨、泰緬等國進行詐騙等等。

這些案件縱深去看,都有相關法律規範,比如行兇殺人有刑法第271條殺人罪;而感情詐騙能否成立普通詐欺罪,還要看是否有刑法上第339條「以詐術」的構成要件;至於論文的抄襲引用,除了學術單位成立的學術倫理委員會審查判定外,如果一方認為學術倫理委員會的立場偏頗,也可以主張著作權法進行訴訟;至於詐騙到柬埔寨的案件相當複雜,牽涉甚廣,除了有人口販運防制法,被害人可能為自保自己生命法益,被脅迫從事詐騙行為,同時是加害人⋯⋯,這些社會上每一案所埋的線,織得密密麻麻,都與法律有關,但也有許多是法律難以觸及預防的人性問題。

靈魂不歸法律管 但需要了解法律

還記得在高中畢業前,敝母校很謹慎,時不時就有法律相關的提醒,倒也不是很正式的開幾堂法律課程給我們,而是透過軍訓課、導師的課堂來宣導法律觀念,畢竟我們畢業很快就滿18歲了,即需負擔法律上的完全行為,印象中還記得有老師說出:不希望在社會新聞看到有同學鬧出什麼事上社會版,別讓母校蒙羞之語,如今畢業已二十年有餘,還真的沒看過有校友因事鬧上新聞版面。

即便沒有修習過法律專業課程,我們也必須守法,謹守法規範似乎在群體社會裡是件理所當然的事,法律規範攸關人民的日常生活,如果人與人沒有一些規範準則,恐怕糾紛的排解沒有依循,社會也難以安定,民主法治社會不需要有糾紛還在仰賴家廟族長仲裁。

再者,我看過許多所謂的法律人自恃自己讀法律、懂法律,就時而以法威嚇他人,好像動輒就要把人告進去法院,令人產生心生畏怖的恐懼,如果我們自己不懂法律,可能還被唬得一愣一愣的,懂法律,至少可以是自身的保護傘,就像勞工怎麼可以不了解一點勞動法呢?我記得自己在中斷職場七年多後重返職場工作沒多久,我就利用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的補助機會先在職進修了勞動法,了解相關勞工權益。

靈魂雖不歸法律管,但在民主法治的社會,我們還是必須了解法律,這也是我在人過中年之後,才想到要選修法律課程的主因,無論是否將來會投入相關考試,但多了解一點其它領域的知識是有必要的,不固守自己既有領域的知識,從健康的觀點來看,跨領域的學習可以刺激腦神經元,有助於大腦健康,軀體要活就要動,大腦要能不失智,恐怕還是要常常鍛鍊一下腦筋。

靈魂不歸法律管 幸福不受法拘束

法律不一定能處理你我人生中的大小事,也與我們是否幸福無關,大約十年前,在我重返職場前,我們去了一趟吳哥窟,當地的地陪說的話,我還印象深刻,他說:富有富的煩惱,窮有窮的快樂。

我們是否能擁有快樂,擁有決定權的還是自己,很多時候,也許你會說身不由己,但是,今天,你要是「人」還是變成「物」,由一位自由人變成詐騙集團的可變賣「資產」,難道在被當物賣出之前真的毫無徵兆?毫無所悉?

黃榮堅教授在文章裡引用了小說《五天》:

「每個人的生命都是一部小說。或許不願承認,但我們確實比想像中更能獨斷掌控這個故事該如何發展、改變,或者維持平庸。」

這一段話,我非常非常有感,對命定想法的人而言,或許我們的生命舖排的軌跡早就安排好了,可是一天裡要悲傷還是要快樂,自己還是有選擇權的。

人生,時刻都在選擇,來這世上,既來之則安之,要完全無境不可處,不容易,但,你可以為自己的人生畫布選擇顏料,畫出你想要的畫作。

將生活,過成你想要過的樣子。


《靈魂不歸法律管——給現代公民的第一堂法律思辨課》書籍資料

  • 作者:黃榮堅
  • 出版:商周出版
  • 版次:2022年3月16日初版13刷
  • ISBN:978-986-477-290-2

本篇內容於呂秉翰教授所授刑法課程作為繳交教授指定閱讀書目之心得,並於繳交後,俟課程結束才發佈於本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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